根据《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甬财社〔2024〕1248号)、《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宁职院〔2025〕34号)要求,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培训项目名称:2026年绘画心理中级地面培训班
培训组织单位:湖南潇合心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湖南省知绘心理健康服务发展中心
参训人员:尹志慧
所在部门:创新创业学院培训地点:南京
培训时间:7月16日--7月20日
培训天数:5天
培训费总额(培训费金额+住宿费):6760元
公示期限(3天):7月7日--7月9日
监督联系人:徐俊杰
监督联系电话:666683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