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甬财社〔2024〕1248号)、《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宁职院〔2025〕34号)要求,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须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培训项目名称:跨界融合·AI赋能:高校微专业的建设申报与课程体系开发及教学资源和评价体系构建实操培训班
培训组织单位:北京教发方略教育科技院
参训人员:王灵玲
所在部门:创新创业学院
培训地点: 乌鲁木齐
培训时间:8月4日--8月7日
培训天数:4天
公示期限(3天):7月27日--7月29日
监督联系人:徐俊杰
监督联系电话:666683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7月27日
